第十九届人民政府5次常务会议-常务会-台安县人民政府

第十九届人民政府5次常务会议-常务会-台安县人民政府
    第十九届人民政府5次常务会议
    时间:2022-03-09 09:56来源:作者:点击:

    2022年3月4日,县长苑振超主持召开台安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关于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1、由县市域治理办公室负责,县委办、政府办、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相互配合,抓好相关工作落实,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县委编办牵头组织,对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人权、财权、事权等相关工作进行明确。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完善综合执法考核管理体制及明确考核主体部门。

    3、县司法局要依法依规划分行政执法权限,确保“队伍”实实在在发挥作用。

    4、各镇街道要抓紧时间梳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报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解决,确保“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台安县打击林业违法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决定:

    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林业违法攻坚专项行动。

    会议要求:

    1、县自然资源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内容,对清查标准、路径等相关内容进行细化和明确,报县委常委会审定后,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形式下发。

    2、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林业违法攻坚专项行动是依法管理森林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的现实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上下联动,严厉打击违法破坏林业资源违法行为,推进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3、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对发现的问题出重拳、下猛药,深挖利益链,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要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曝光典型案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考核督查力度,确保专项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三、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住建局关于台安县非居民瓶装液化气用户及管道燃气居民用户“三保险”安装工作实施意见的汇报

    会议决定:

    现有已供气未安装“三保险”的管道燃气居民用户由燃气企业负责采购设备和安装工作,县政府按设备成本价的50%补贴给企业(每户约70元,总计约120万元)。其余费用由燃气企业自行负责并免费安装。

    会议要求:

    1、县住建局要督促企业抓紧时间实施采购,及时做好入户安装。要严格监管,确保“三保险”设备采购和安装等方面严格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要倒排工期,新交工房地产项目入住前完成“三保险”安装。已供气未安装“三保险”用户和非居民瓶装液化气用户报警器安装工作4月底前要完成70%以上,5月底前基本完成,存在特殊情况的必保于6月底前完成。

    3、明确主管部门责任,县住建局、工信局及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属地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设备安装和监管力度,强化安全宣传,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台安县大岗村蔬菜腌制品深加工项目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

    原则通过推进台安县大岗村蔬菜腌制品深加工项目,县乡村振兴局要对项目经营主体、合作模式、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确保项目实施合法合规,科学规范。

    会议要求:

    县乡村振兴局要聘请第三方介入,对企业合作模式、项目收益能力和脱贫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确保脱贫攻坚资金不流失、性质不转变,确保每年不低于6%的受益标准。要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合作方进行深入考察,对项目准入条件和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条件成熟后,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