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县2022年村屯绿化及植树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府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县2022年村屯绿化及植树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府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文件
台政办发〔2022〕7号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县2022年村屯绿化及植树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台安县关于调整全县2022年村屯绿化及植树造林工作方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调整全县2022年村屯绿化及植树造林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农村造林绿化进程,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村屯绿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鞍政办[2021]5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为引领,以国家造林绿化重点工程为支撑,以“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岗坡林果化、庭院花园化”为造林绿化目标,以每个村屯绿化为基本治理单元,把村屯绿化、植树造林和人居环境整治结合起来,全县12个镇街道159个行政村整镇逐步推进。园林型村屯绿化按照从南向北,生态型村屯绿化按照从西北向东南推进的原则,采取围村建绿、路渠披绿、庭院绕绿、田水环绿、见缝插绿等绿化模式,促进全县村屯整体生态水平全面提高,助力乡村振兴。

二、建设目标

2022年完成栽植村屯绿化70个,村庄绿化3550亩;春季植树造林2000亩(洪家有限公司义务植树600亩);2021年秋季未完成栽植面积6900亩。

三、建设模式

(一)园林型村屯:今年重点在我县韭菜台镇、高力房镇、黄沙坨镇实施。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实现城镇园林化、农田林网化、空地全绿化的园林体系。

(二)生态型村屯:今年重点在我县新台镇、桑林镇、桓洞镇、西佛镇实施。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营造防风固沙林和果树经济林,打造生态与产业相结合的村屯绿化模式。

四、建设标准

(一)村屯绿化建设标准

1.村屯绿化包括庭院和宅旁绿化、水旁绿化、村屯内道路绿化、环村林带建设,村屯内闲置土地绿化和村村通公路绿化,休闲广场绿化、村外宜林荒地造林。

2.村屯绿化参与率要达到100%,基本实现“院内有果、村边有树、路边有荫”的目标。各村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条件科学绿化。从而实现人居环境、村庄环境、自然环境相互统一、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3.庭院和宅旁绿化要做到见缝插绿,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以栽植适于本地生长的果树为主,建立各具特色的果树村屯基地。要统一规划,做到果树一村一品。房屋密集型村屯,平均每户植树不低于10株;房屋松散型村屯,平均每户植树不低于30株,庭院绿化率达到70%以上。村支部及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可绿化的地方要全部实现绿化。

4.村内河道、沟渠、池塘、堤坝等水旁两侧等适宜植树的地段全部进行绿化,采取适地适树原则,宜高栽乔宜低种灌。河道、河渠、水旁两侧等绿化率达到70%以上。

5.村屯内部道路绿化要全覆盖,不留死角,道路两侧各栽植一行以上适生乔木,适当配置灌木和花草,做到绿化和美化相结合,提高绿化层次和品味,体现村屯绿化特色和精神风貌。

6.村屯内闲置土地绿化要达到95%以上,要对村内垃圾堆、柴堆、粪堆等生活垃圾等进行清理,预留足够的绿化空间,以生态增绿和农民增收相结合,积极营造乡土果树等经济效益高的树种。

7.村村通公路两侧要全部绿化,每侧至少栽植1行乔木树,要彻底清灭“光杆”路。

8.利用现有的广场改建或因地制宜地建设供村民休闲的小游园或公共绿地。绿化要体现园林景观理念,突出乡村本土产业的特色,利用乔、灌、草立体配置,常绿与落叶树种相结合,形成特色景观,达到一季有花、四季有绿、一村一景的效果。

(二)植树造林建设标准

村庄外采伐迹地、宜林荒地、疏林地、火烧迹地、三网恢复植树造林,要与国家、省级重点造林工程相结合,利用对宜林荒地全面进行植树造林,以达到强化生态功能和提高林分质量的效果。2022年完成人工造林2000亩。

五、招投标方式

因我县突发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义务植树和村屯绿化工程招投标工作未能开展。同时,国家出台了新的招投标方式,招投标必须先预约挂网一个月才能进行。为了加快我县植树造林工作进度,县政府同意各镇街道采取应急采购的方式进行。

六、资金安排及时间安排

(一)投资情况

全县2022年造林绿化总投资977.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补277.5万元,争取市级投资600万元,县级投资100万元。

(二)补助标准

村庄外绿化面积2000亩,补助标准475元/亩,补助资金95万元;县级村屯绿化70个,每村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700万元;村庄绿化面积3550亩,补助标准475元/亩,补助资金168.625万元。按省厅要求造林5550亩,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收取设计费25元/亩,计13.875万元。

(三)补助方式

1、2021年未完成6816亩工程款

2021年秋季完成3084亩,剩余6816亩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栽植,栽植完成后严格按照中标合同约定的5:3:2比例拨付工程款。

2、村庄外植树造林2000亩补助资金

植树造林采取第一年验收合格后,发放补助资金300元/亩,第二年验收合格后,发放补助资金175元/亩。

3、村屯绿化70个补助资金

按照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鞍山市村屯绿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第八条村屯绿化项目实行招投标制,乡镇政府应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项施工单位,并签订绿化施工合同。项目施工单位应具备与从事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第十四条建设资金按进度分三次进行拨付,第一次在栽植当年6月份验收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后拨付工程总金额的30%,第二次在次年6月份验收成活率、保存率均达到85%以上后拨付工程总金额50%,第三次在次年11月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财审通过后拨付剩余资金。”

4、村庄绿化3550亩

采取第一年验收合格后,发放补助资金300元/亩,第二年验收合格后,发放补助资金175元/亩。

(四)时间安排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我县植树造林时间紧任务重。根据目前气温回升程度,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中标公司必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栽植任务。

附件1:台安县村屯绿化及植树造林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台安县2022年春季造林绿化技术要求

附件3:2021年秋季未完成造林面积统计表

附件4:台安县2022年村屯绿化及植树造林任务分配表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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