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2022年度中央、省市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 公 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2022年度中央、省市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 公 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2022年度中央、省市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 公 告
    时间:2022-04-11 15:07来源:作者:点击:

    经会议研究决定,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5.2万元其中的165万元用于2022年县级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项目中,剩余190.2万元用于村级文化广场建设、路灯、环境整治、生产设施配套等项目;将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4万元其中的315万元用于2022年县级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项目中,剩余309万元用于村级文化广场建设、路灯、人居环境整治、生产设施配套等项目中;将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69万元中的400万元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安全75万元、教育补助13万元、防贫类保险101万元、饮水安全保障180万元。

    特此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412-4810099

     

    台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