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桑林镇惠诚禽类养殖场年产18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 征求意见稿公示-生态环境信息-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桑林镇惠诚禽类养殖场年产18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 征求意见稿公示-生态环境信息-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桑林镇惠诚禽类养殖场年产18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 征求意见稿公示
    时间:2022-06-09 16:33来源:作者:点击: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基本情况

    肉鸡产业是我国养殖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城乡市场畜牧产品供应的重要产业。台安县桑林镇惠诚禽类养殖场拟投资2000万元选址于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桑林镇双台村,建设台安县桑林镇惠诚禽类养殖场年产18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22°13′14.916″,北纬:41°24′48.636″。

    2、污染防治措施

    ⑴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① 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本项目建设10座锅炉房,每座锅炉房内设1台0.56MW生物质锅炉,用于供暖,本项目每座锅炉房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以上。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每个新建燃煤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确定。根据GB13271-2014中表4规定,本项目锅炉房烟囱高度应为20m。

    综上,本项目生物质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高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排放参照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排气筒高度满足表4中锅炉房装机总容量<1t/h限值。

    ②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本项目鸡舍、污水三级沉淀池、应急粪堆暂存场产生的恶臭气体NH3和H2S无组织排放。项目采取加强通风,控制饲养密度、加强通风、粪便及时清理、饲料中加入添加剂,定期喷洒除臭等措施后产生的恶臭气体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场界恶臭气体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采取的恶臭气体处理措施从技术上和经济上都是可行的。

    ⑵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为鸡舍冲洗水、锅炉排水、软化水设备排浓水、锰砂罐反冲洗水、水帘降温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等,养殖废水通过场区内的防渗排污管网汇集污水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作为农肥还田,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⑶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重视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如机组基础设置衬垫,使之与建筑结构隔开;对于间歇发声的鸡叫声,主要采取尽可能满足鸡饮食需要、减少外界噪声对鸡舍干扰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⑷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地下水污染,环评要求将危废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

    ⑸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粪污销售协议,本项目产生鸡粪不在厂内堆存,由鸡粪收购方每日清运,进行综合利用,日产日清;产生的病死鸡收集后送至台安牧安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病死鸡单独清出,日产日清;污水三级沉淀池产生的沉渣,清掏后外售制作有机肥料;鸡饲料产生的废包装物由饲料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厂区内的防疫工作均外委给专业有资质的防疫公司,防疫所用消毒液及疫苗等药品、医疗器材、针头、纱布等均由防疫公司自行配带,防疫产生的医疗垃圾由专业机构收走并进行处置;锅炉燃烧生物质产生的炉灰及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定期外卖给农肥厂进行综合利用;废锰砂更换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综合利用;净化设备产生的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为废变压器油,交由与企业签订危废协议的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处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UKeWtq5hoY1AzlIkqB1ww(提取码:4zqt)

    2、纸质报告查阅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桑林镇惠诚禽类养殖场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企业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1、将公众意见表下载进行填写后,将电子版发至371018271@qq.com

    2、将纸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台安县桑林镇惠诚禽类养殖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台安县桑林镇惠诚禽类养殖场

    联系人:田总    电话:13390077968

    八、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辽宁沃尔德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741899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