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房屋征收净地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房屋征收净地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台政办发〔2022〕17号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房屋征收净地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台安县房屋征收净地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安县房屋征收净地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房屋征收工作,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高效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及新增地块净地工作,依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台安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为先、依法征收、程序正当、绩效导向”的原则,深入开展房屋征收净地攻坚行动,集中集优攻坚力量,着力破解征收难题,大力弘扬“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决战决胜房屋征收攻坚工作,助推台安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2022年6月起,利用三年时间,强力推进2015年以来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未完成净地的32处地块(附件1),重点从2021年“百日攻坚”行动未完成任务着手,加快征收进度,切实为项目落户腾出净地。

三、组织结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台安县房屋征收净地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李克元 县长

常务副组长:

于德忱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

赵玉宇 副县长

王 平 县公安局党委书记

成 员:

王本强 县委办副主任

杜 明 县政法委副书记

李 强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 光 县司法局局长

黄士军 县财政局局长

刘大中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月 县住建局局长

孙宝华 县住建局副局长

肇启慧 县审计局局长

卢保仲 县城建中心副主任

刘 鑫 县法院副院长

韩鹏飞 台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立波 八角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海峰 县城建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房屋征收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卢保仲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制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计划、下达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四、工作职责

1.县发改局负责房屋征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2.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房屋征收强制搬迁现场的安保工作。

3.县司法局负责房屋征收工作的法律咨询和依法征收法律支撑,参加房屋征收方面行政诉讼案件。

4.县财政局负责征收补偿款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工作。

5.县自然资源局按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用地用途,确定预征收地块权属及地类,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6.县住建局负责征收净地地块招商项目谋划工作。

7.县审计局负责规范房屋征收、补偿的审计工作。

8.县信访局负责接待土地征收信访工作,积极化解信访问题。

9.县房屋征收管理局负责拟定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的培训和解释;协调、指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并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协调评估机构复核;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审核和签订;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资料归档。

10.县综合执法局负责项目房屋征收区域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协助强制搬迁相关工作。

11.县法院负责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案件的指导工作。

12.城建集团负责净地后的地块维护和管理工作。

13.台东街道负责房屋征收区域内历史老房和唯一住房的认定工作,参与本区域内居民房屋征收工作;八角台街道负责房屋征收区域内历史老房和唯一住房的认定工作,参与本区域内居民房屋征收工作;台东街道、八角台街道下辖各村负责房屋征收区域内历史老房和唯一住房的认定工作,参与本区域内居民房屋征收工作。

五、建立专班推进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7个房屋征收净地专班和1个法律援助专班,专班组长由县委统一调配1名正科级领导担任,全县抽调21名年青后备干部划分到各组充实力量。

工作职责:要围绕百日攻坚计划未完成项目和2022年新增项目进行推进,负责从做出征收决定到净地出让的全过程,明确整个征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和衔接点,凝聚合力解决突出问题。每个专班独立负责一处打包地块的征收工作,研究解决土地房屋征收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做好被征收户的思想宣传及被征收房屋的协议签订和房屋腾空交付及拆除工作;及时化解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一)房屋征收净地专班(附件2)

第一专班组长1人、县房屋征收管理局2人、台东街道2人、蔬菜村1人、西岗村1人、后备干部3人,负责水岸茗都小区南二期、蓝博医院东地块。

第二专班组长1人、县房屋征收管理局2人、八角台街道1人、梅家村1人、后备干部3人,负责新高中南地块。

第三专班组长1人、县房屋征收管理局2人、八角台街道1人、镇北村1人、后备干部3人,负责小西街西侧、自来水西侧地块。

第四专班组长1人、县房屋征收管理局2人、八角台街道1人、蔬菜村1人、后备干部3人,负责石油公司周边地块。

第五专班组长1人、县房屋征收管理局2人、台东街道1人、镇南村1人、后备干部3人,负责红旗路东西延伸路地块。

第六专班组长1人、县房屋征收管理局2人、八角台街道1人、蔬菜村1人、后备干部3人,负责甘露宫一期、二期地块。

第七专班组长1人、县房屋征收管理局2人、八角台街道1人、镇北村1人、梅家村1人、后备干部3人,负责南北建设大街规划路、老食品厂原供热四站地块。

(二)法律援助专班

组长1人、县法院2人、县司法局2人、县公安2人。

六、已征收被占用地块清理工作

县房屋征收管理局对已征收被占用地块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统计,并由县房屋征收管理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各村对被占用地块进行强制清理,形成净地后移交城建集团管理维护。2022年9月底前,完成清理移交工作。

七、进度安排

(一)2022年6月初,各工作专班人员到位,召开动员大会。

(二)2022年6月中旬,由房屋征收管理局组织全体工作专班人员开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政策培训。

(三)2022年10月底前,7个房屋征收净地专班完成新高中南等11个地块的征收工作。

(四)2022年11月—2024年底前,利用未来2年时间,分阶段完成其他地块征收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台安县房屋征收净地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房屋征收攻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担负起房屋征收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配合,抽调精干力量,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切实做好房屋征收各项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各工作专班要在充分调研摸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强化攻坚举措,科学排兵布阵,推行“领导在一线指挥、人员在一线聚焦、责任在一线落实、调度在一线进行、问题在一线解决、干部在一线考核”的一线工作法,列表开单、挂图作战、以情促迁、全程提速,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定期总结汇报。采取分时段调度、总结、汇报制度。

日调度:专班每日集合,对当天工作的安排部署、开展进度、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周报:每周向副县长进行一次工作汇报,将一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周计划等进行汇报、请示,扫清工作盲点,理清工作思路。半月报:每半月向常务副县长进行一次汇报,对标前两周工作清单,查摆工作完成情况,未完成工作和原因及下步工作计划。月总结:形成每月的工作总结,认真梳理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布局和规划,县长听取月总结汇报。

(三)坚持绩效导向。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考核标准,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将工作成效作为年终考评和兑现奖励的重要依据(附件3)。对表现优秀、按时完成任务的人员优先提拔和重用,树立一线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工作专班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态度粗暴、作风散漫,坚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尽职尽责。对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工作人员,及时调整出工作组,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房屋征收未完成净地的32处地块情况统计表

附件2:房屋征收净地专班分组名单

附件3:房屋征收攻坚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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