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供热企业混改的建议》第0129号建议的答复函-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供热企业混改的建议》第0129号建议的答复函-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供热企业混改的建议》第0129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2-06-08 14:10来源:作者:点击:

     

    陈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供热企业混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县政府以PPP模式将台安县集中供热项目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权进行转让,实施鞍山市台安县集中供热存量资产PPP项目,目的是实现对供热设施、设备及输配管网的投融资、运营、维护,满足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维护需要。项目总投资(资产评估值)41,042.92万元。合作期限为20年(含建设期2年,运维期18年),合作周期为2023年1月至2041年1月,项目现已实施。在项目《合同》第三章经营权中约定,在项目合作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仅限于本项目的融资担保或正常运营所需,乙方不得擅自就本经营权及相关权益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出租、质押或其他任何处置。

    2022年3月4日,台安惠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关于推进全市供热企业混改的建议》。经讨论,鉴于我县实际情况,台安惠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暂不适合企业混改。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