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2021年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检查验收方案-农业农村-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2021年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检查验收方案-农业农村-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2021年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检查验收方案
    时间:2022-07-06 15:22来源:作者:点击: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 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1〕151 号)、《鞍山市农业农村局鞍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鞍山市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鞍农发〔2021〕46 号)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政策,保质保量完成我县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确保补贴资金用于农机深松整地和补贴程序公开透明,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验收的内容

    1、核实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

    2、检查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质量。

    3、检查农机深松整地实施工作履行情况。

    二、方法与步骤

    1、按照市制定的作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要求,组织力量,对实施对象开展的作业补助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核实验收。检查项目镇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是否分解落实到村、户,作业标准是否符合要求,承担作业任务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否按要求确定。

    2、实施对象作业结束后,应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申请材料,内容包括:实施对象与县农业农村局签定的作业补助合同、自有耕地(流转耕地)有效凭证、实施对象与代耕对象双方签订的代耕作业有效合同、代耕对象验收有效凭证等。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县农业农村局可不予组织核实验收。检查签订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合同、作业轨迹图验收申请等材料、报表是否齐全、填报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公示。

    3、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在远程监测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作业补助地块基本实现信息化远程监测。对于采取信息化远程监测技术方式进行核实验收的,要随机抽取一定比例面积进行人工核实,综合判定核实验收结果,确保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保质、安全、高效。核实验收材料要完整齐全,及时归档。

    三、成立县检查验收小组

    按照省市县方案的具体要求,对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补助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验收。

    组 长:

    杨 廷 台安县农业农村局 局长

    副组长:

     淼 台安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主任

    母长发 台安县农业农村局 正科级干部

    崔国生 台安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副主任

    成 员:

    吕建华 农机发展装备部 部长

    杨 丹 农机发展装备部 副部长

    张显志 农机发展装备部 科员

    张 勇 农机发展装备部 科员

    郭宝密 农机发展装备部 科员

    李长明 农机发展装备部 科员

    各镇、街道项目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检查验收工作是深松作业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及村(组)同志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完成好此项验收工作。

    2、坚持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管理。在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兑付之前,要对实施作业对象、作业地块、作业面积、补助金额面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对在检查验收中查出的相关材料不齐全、工作程序不规范责令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享受作业补贴资格。

     

    台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