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举报途径及受理反馈程序-市场监管-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举报途径及受理反馈程序-市场监管-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举报途径及受理反馈程序
    时间:2022-09-20 15:19来源:作者:点击:

     

    接受监督举报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梅园新村2#写字楼412室

    邮编:114100

    电话:0412-4930611

          0412-4930613

          0412-4930618

     

    邮箱:taxgsjbgs@163.com

    受理反馈程序:

    一、 受理。投诉举报受理科对接、转的投诉举报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予以分析研判,确定是否属于受理范围。

    二、 登记。投诉举报受理科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件进行如下登记:

    1.投诉举报人基本情况:名称、姓名(要求保密者除外)、投诉举报时间、地址、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举报人基本情况: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投诉举报的主要问题、涉及产品的相关信息、违法事实等;

    3.投诉举报诉求内容。

    三、 分办。投诉举报受理科对受理登记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投诉举报件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如下程序分办:

    1.负责的工作人员和科长分别在规范的审批表上签署明确的分办意见;

    2.将审批表提交分管局长签署审批意见;

    3.按照分办意见将投诉举报件转交承办科室,由承办科室负责人签字受理。

    四、 办理。承办科室对投诉举报件一般在14日(除立案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外)之内办结,特殊原因不能办结的,可在到期前3日经分管局长批准申请延期14日办结,最多可延期2次。办理时限从投诉举报受理科受理之日起计算。

    五、 反馈。承办科室将投诉举报件办理结果,在规定时限及时向投诉举报人进行反馈,并将反馈情况告知投诉举报受理科。

    六、 归档。承办科室在投诉举报件办结后,第一时间将形成的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和相关材料送交投诉举报受理科,原始材料自行归档备查。

    七、 其他。投诉举报受理科负责对民心网等部门交办的投诉举报件进行回复。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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