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解除台安部分区域静态管理的通告-通知公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有序解除台安部分区域静态管理的通告-通知公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有序解除台安部分区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时间:2022-10-29 07:27来源:作者:点击:

    经过对我县及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的综合分析研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29日10时起,有序解除台安部分区域静态管理。请广大市民不要放松警惕,此次防疫政策调整,是为了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和就业需要,但我县社会面仍然存在隐蔽传播风险,请广大市民仍需严格做好“一防护、三个不”(即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密闭公共场所),并在此期间每天按时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流动

    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存在风险的区域外,城区(含经济开发区、农开区)内的居民允许在城区(含经济开发区、农开区)内有序恢复流动,其他镇内村民允许在本镇内有序流动。仅持证保供车辆、人员允许跨镇流动。居(村)民要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减少非必要流动,不聚集、不扎堆。

    二、各类场所

    1.全县所有经营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城区居民仍然按照2022年10月28日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保障的通告》规定的方式,通过线上采购无接触配送购买生活必需品、婴幼儿用品、医药用品,缴纳电费、水费、燃气费等,不允许直接进入保供店内采购。首批保供单位仍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保障的通告》内明确的名单为准,其他具备线上经营条件的商超、药店、婴幼儿用品店需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线上经营,保供单位动态调整、逐步开放。乡镇居民按照所属乡镇的保供方式,进行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对有私自经营行为的经营场所,有关部门将以妨碍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等教育培训场所继续暂停线下教学。

    3.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公安监所等实行严格封闭管理,停止非必要的探视活动。

    4.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返岗上岗,实行单位-住所“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减少与社会面接触,返岗首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尽量实行“驻厂”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5.继续保留台安对外各交通服务站口,对入境车辆和跨镇车辆继续按原管理办法管理。

    三、公共交通

    公交车、农村客运班车继续暂停营运。

    四、聚集性活动

    1.严禁开展各类会议、论坛、演出、展会等聚集性活动。

    2.不得在公园、广场等区域组织、参与广场舞、棋牌、合唱等聚集性活动。

    五、来(返)台人员和外出管理

    1.所有域外来(返)台人员须提前1天通过登录“易鞍码”微信小程序或拨打“12345”热线、社区电话主动报备,经过属地同意后方可进入台安,并按照有关防疫规定严加管理。未经报备或逃避排查私自进入台安人员,将按相关规定自费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各交通服务站口严格按照标准配齐配全卫健、公安、交警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落地即检”政策,确保不落一车、不落一人。同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闭环做好高中低风险地区来(返)台人员后续管理工作。

    3.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台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健康监测;对7天内有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台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天健康监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当前状态下,非必要不离台;确需离台的,需向属地社区(村屯)进行报备,经同意后方可离台。

    解除静态管理不等于解除常态化防控,请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以及故意隐瞒行程、参加聚集性活动等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责。

    全县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时刻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时刻关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各类通告,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特此通告。

     

    台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