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在全县开展区域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通知公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继续在全县开展区域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通知公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继续在全县开展区域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2-11-08 20:08来源:作者:点击:

    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我县继续开展区域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筛查对象

    全县所有在台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域外返台人员等)。

    二、筛查时间

    11月9日(周三)、11月12日(周六) 6:00-12:00

    三、采样地点

    各社区(村屯)采样点按照区域核酸筛查相关规定设置,具体地点以各镇街、园区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所在社区(村屯)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2、广大市民朋友在参加采样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辽事通”并接受体温检测,保持2米以上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3、老人、儿童等行动不便者,请联系属地社区(村屯)进行登记,属地社区(村屯)将安排工作人员上门采样检测。居家隔离人员按照原规定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4、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相关检测结果可在“辽事通”“易鞍码”小程序中查询,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区域核酸筛查工作要求全员参与。对无故不参加区域核酸筛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台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