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08:36来源: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点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参考)》《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鞍政办公开〔2023〕2号)的要求,现将台安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鞍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鞍山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鞍政公领发〔2022〕1号)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台安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台安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台政公领发〔2022〕2号),细化了全县各部门承担的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的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及政务新媒体保障工作。

    主动公开情况

    全县共有官方新媒体14个,官方微信订阅号10个,官方微信服务号2个,官方新浪微博1个,官方今日头条1个,都做到了按时间节点及时推送信息。各相关部门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3902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全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已全部办结(详见表格)。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县政府门户网站主要页面、栏目都做到了及时更新,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积极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办的网站监测数据进行自查,对表述错误、错字进行及时改正。截至目前,县政府网站未被上级通报过。

    2、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持续加强对各部门政务新媒体监管,基本做到了每周至少推送一次新文章,对需要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的部门做到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备案,并保证一个部门在同一个平台最多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县政府办公室及各部门一直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公开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校对和审查,确保信息准确、安全、规范。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坚持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全面发布和解读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政务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众通过政府网站了解政府、监督政府意识,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法治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建设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政府。继续加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3号)和《鞍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20〕17号)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台安县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在“重点领域”专栏公开相关信息1618条。

    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县政府各部门及镇街进行工作考核,下发督察通报。并以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为契机,开展了社会评议,民众对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24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60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106
    行政强制2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2201.9802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800000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700000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1000004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4800000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4005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以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能完全满足公众需求;二是公开形式较单一,公开时效性、内容质量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有待加强,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

    (二)改进情况

    将加强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更全面、更深入。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三是扩大公众参与。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情况

    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鞍政办明电〔202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县政府部门及各镇街道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活动。活动主题是: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活动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日期间,县营商局在单位门前组织服务大厅各窗口单位开展活动,通过电子展示屏、宣传展示板、发放办事指南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对来台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办事人员发放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等资料,提高办事群众对两个《条例》的知晓率及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承诺、依据、时限、流程等内容,并现场解答疑难问题。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在《台安县报》上刊登代县长署名文章《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台安发布”微信公众号权威发布。各相关部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官方新媒体上发布各类信息18条。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屯共悬挂宣传标语77个,同时在本单位LED显示屏播放了活动主题标语、重要文件解读及办事指南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