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十大消费警示”-通知公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十大消费警示”-通知公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十大消费警示”
    时间:2023-03-16 14:20来源:作者:点击:

    为帮助我县广大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社会发布“十大消费警示”。

    警示一   预付式消费有风险 谨慎购买多防范

    遇到预付式消费时,一定要谨慎选择商家,一次性充值金额不宜过多,谨慎选择金额过大、服务期限过长的预付式消费,避免承担过大的风险。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保留维权证据。

    警示二  网络购物有隐患 抵住诱惑防被骗

    消费者在选购网络商品时,要尽量选择经营规模和商品交易量较大、信誉等级和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平台。要根据自己需求选购商品,不要被商家的所谓打折优惠迷惑。尽量选择货到付款,仔细验货,商品外包装上的个人信息要及时销毁,用好“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

    警示三  食品采购要细心,正规途径保安全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或市场购买,不要在街头无证摊贩处购买来路不明的食品。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警示四  杜绝浪费要牢记,文明用餐从我做起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厉行节俭,按需点菜,如若未吃完应打包带走,杜绝浪费。要文明用餐,使用公勺公筷,倡导绿色消费,杜绝使用一次性餐具,就餐时应注意保护环境整洁卫生,不随意污染用餐环境。

    警示五  保健食品陷阱多,理性购买不盲从

    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它具有特定的保健作用,有一定的针对性,并非人人适合,不要轻信宣传和承诺的保健食品疗效。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选购时要认准“蓝帽子”标志,索取并保存好购买凭证。

    警示六  选车购车要细心 ,口头承诺勿轻信

    购车时做好调查摸底,不轻信广告宣传。订好书面购车合同,在合同中写明车辆种类、购车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与承诺。提车前要仔细检查车况、外观、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若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

    警示七  低价游消费要注意,看清规则擦亮眼

    选择信誉好、正规旅行社,警惕低于成本价的旅游项目。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认真查看旅游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明确约定具体接待标准等内容,对于旅游合同中没有载明或者属于推荐的需要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可以拒绝参加,否则将有可能涉及价格陷阱或产生二次消费。

    警示八  租房租赁需谨慎,细看合同防风险

    寻租房屋、签订合同前要仔细了解租赁公司的经营资质和成立时间及运营实力,选择正规房屋中介。签订合同时仔细查看合同内容,注意其中的隐形霸王条款,明确纠纷发生后的违约责任;同时尽量采取分期交纳租金的方式,避免因一次性交纳过多租费引起的资金损失。

    警示九 教育培训藏“猫腻”,理智甄别保权益

    选择正规培训机构,认真查看协议约定条款。面对培训机构促销宣传,要多方打听、理性甄别内容的真实性,避免冲动消费,同时注意保留促销宣传页面等证据。尽量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建议缴纳学费以“每月”或“每季”为宜,有利于降低消费风险。在选择网络培训机构时,应先核实机构真伪、信用评价等,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先咨询再报名。

    警示十  医疗美容有风险,追求美丽需谨慎

    消费者必须充分了解该项目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慎重做出选择,并签订《知情同意书》,确保就医过程安全。向医疗美容机构索要病历、知情同意书、发票等相关票据,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广大消费者要科学、理性消费,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根据相关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