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台安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台安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台政办发〔2023〕15号
关于调整台安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全面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实际情况及人员变动,县政府决定调整台安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张 健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刘一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

雷 虹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红军 县公安局反恐专员

成 员:

朱 丹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 巍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韩百迁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李 哲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永生 市交通运输执法队台安大队大队长

王 刚 县交通运输执法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雷虹(兼)。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起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相关文件,领导全县道路货物运输治超工作,督导各成员单位治超工作推进,定期召开治超联席会议,研究和部署工作,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县治超工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