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动态更新)-行政执法-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动态更新)-行政执法-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动态更新)
    时间:2023-05-15 16:29来源:作者:点击:

    台安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动态更新)
    序号部门事项名称涉及的行政事项名称及编码设定依据材料要求承诺方式核查方式备注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效力层级在线/现场频次
    1台安县财政局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11210321001116320940001130030000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17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年2月16日财政部令第80号,2019年3月14号财政部令第98号予以修改)第二条第二款: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第三条第一款: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14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纸质/电子书面在线/现场1
    2台安县公安局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1210321001116195L400010902700001
    国务院决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纸质/电子书面在线/现场1
    3台安县公安局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1210321001116195L40001090260000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37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纸质/电子书面在线/现场1
    4台安县公安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11210321001116195L400010902600001
    【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纸质/电子书面在线/现场1
    5台安县交通运输局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11210321001116515340001180190000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纸质/电子书面在线/现场1
    6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112103216994395347400011400300Y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80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五十五条: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纸质/电子书面在线/现场1
    7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1121032169943953474000114006001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纸质/电子书面在线/现场1
    8台安县自然资源局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112103217342322227400016410300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
    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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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餐饮经营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103213190018223421013100200401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
    第三十条 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纸质/电子书面在线/现场1
    10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餐饮经营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变更经营项目
    112103213190018223421013100200901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
    第三十条 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纸质/电子书面在线/现场1
    11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行政许可延续
    112103213190018223421013101400301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餐饮经营许可告知承诺改革的工作意见》(辽食药监生发〔2017〕23号)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食药监生发 〔2017〕23号)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纸质/电子书面在线/现场1
    12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行政许可首次
    11210321319001822342101310140010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纸质/电子书面在线/现场1
    13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行政许可变更
     112103213190018223421013101400201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餐饮经营许可告知承诺改革的工作意见》(辽食药监生发〔2017〕23号)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食药监生发 〔2017〕23号)。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纸质/电子书面在线/现场1
    14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请行政许可注销
    112103213190018223421013101400401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第二十五条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食药监生发 〔2017〕23号)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纸质/电子书面在线/现场1
    15台安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核发 11210321318923091Q40001230200001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9项: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规定: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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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台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1210321E47762936L400012504900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六号)第十五条。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纸质/电子书面在线/现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