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校车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校车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台政办发〔2023〕12号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校车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台安县校车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安县校车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建立统一经营、管理规范的校车运营模式,保障全县中小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17号)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校车安全管理服务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14〕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台安县校车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经营、部门监管、分步实施”的基本思路,通过完善试点稳步推进,规范和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创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运营计划

我县农村共有九年一贯制学校12所,村小2所,农村中小学生7811人,需乘坐校车学生约2600人。按每天提供2批次接送服务,每台校车55人计算,共需校车约40辆。具体校车数量,根据学校研判和学生分布情况略有增减。

三、管理模式

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专业公司投入车辆并成立校车公司,该公司自己经营,不得对外承包、转包或挂靠。

校车管理:引进校车公司后,为严格校车管理,校车每天接送学生后,一律停放在校园内或学校指定位置,严禁从事其他活动。寒暑假期间,校车统一封存。为便于管理,以每个镇为单位,在校车司机中选出一名车队长,负责管理本镇校车安全运营,直接对校车公司负责。

乘车管理:学校和校车公司、学校和家长、家长和校车公司分别签订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学生乘车一律实行实名制登记,并采用“五定”模式,即定时、定点、定员、定线、定位。每天上学,学生由家长按规定时间送到指定站点,学生上车后家长方可离开,每天放学,由学校校车管理员和班主任负责学生安全上车、清点学生人数,学校准确掌握每趟校车乘坐学生人数、学生变动情况等相关信息。校车公司定期对司机和乘管员进行安全培训,健康体检。学校定期对校车管理员和班主任进行乘车安全培训,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收费标准:参照2017年收费标准收费,按里程收取,由校车公司、家长和学校三家协商确定,每生每月大约150-180元,每台校车每天早晚上下学时段最多各接送学生2趟次。学生乘车费用由学校协助校车公司共同收取。

运营路线:由县教育局、公安交警大队和校车公司等单位确定校车运营路线,在各村、(屯)和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学生候车亭或乘车点标志,方便学生乘车。

技术保障:主要采取每台校车配备GPS定位系统,校车公司能随时监控校车行驶线路和车速等情况。在县教育局建立监控平台,能实时掌握所有校车运行实时视频、声频和运行线路等情况。

保险理赔:为降低校车运营风险,实行足额保险制度,每台校车参保第三者责任险至少100万元以上,每座座位险50万元。

校车补贴:校车属于专用车辆,除用于接送学生外,不许它用。按照鞍山市政府要求,地方财政投入补贴,对校车运营实行“保底”政策,为维持校车运营和校车低收费标准,县政府适当给予校车公司补贴,按照每台校车每年8万元,每学期4万元拨付,其他各级政府关于校车补贴款收归县财政,不再另行支付。

四、工作职责

教育局:负责制定校车管理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应急预案;负责接收校车申请报告并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后会同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备案;负责提供乘车学生数量分布和用车需求;与各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指导和督促各校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协调校车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校车营运期间的安全检查,指导中小学做好交通安全教育。

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审核校车标牌及校车驾驶资格申报;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指挥疏导社会车辆履行避让义务,确保校车安全通行;加强对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校车行驶路线进行实地勘察,负责检查道路和交通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交通运输局:负责按标准设立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县财政局:落实政府安排的校车补贴,并按期足额拨付到位。

县应急局:责参与校车运营期间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提示学生家长拒乘非法车辆,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报道。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校车消防安全设施配备进行指导、检查,对校车司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校车管理工作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把校车管理作为较为重要的工作切实抓实抓好,确保校车运营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强化部门职责。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准确把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办督查。县教育局要建立督办、问责制度,并制定考核细则,校车办组织家长委员会和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校车监督检查,督促校车公司与学校及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听取校车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县教育局、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预防和遏制重特大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严厉打击社会非法营运车辆,切实维护校车的合法利益。

(四)营造良好氛围。以中小学师生、家长和司乘人员为重点,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自觉拒乘非法车辆。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校车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实效,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校车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学生上学、放学乘坐校车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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