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安县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招生管理-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台安县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招生管理-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台安县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6-15 09:38来源:作者:点击:

    各镇中心学校、各中学:

    为切实做好台安县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助推“双减”改革政策落地见效,依据《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鞍山市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鞍教发〔2023〕1号)及《鞍山市招考委关于印发〈鞍山市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志愿填报办法〉的通知》(鞍招考委发〔2023〕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台安县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安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5日

     

    台安县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坚持全面发展与减轻负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方向性与科学性相一致的原则,坚持基础要求和选拔功能相统一的原则。要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效推进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毕业升学考试

       1.命题原则

    试题的命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唯一依据,坚持结合学生社会生活实际,坚持指导初中教育教学。合理设置试卷结构,减少机械记忆试题,杜绝偏题怪题。严格控制试题的难度,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物理、化学学科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为2—5分。

    2.考试科目

    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为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3.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堂)、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堂)考试由鞍山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

    地理与生物学(合堂开卷)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全市统一组织实施。

    生物学实验操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由各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县教育局另行制发考试方案。

    4.考试时间

    6月27日(八年级)

    下午:地理、生物学      15:00~16:30(90分钟)

    6月28日

    上午: 语文               8:30~11:00(150分钟)

    下午: 物理、化学        13:30~16:00(150分钟)

    6月29日

    上午: 数学               8:30~10:30(120分钟)

    下午: 英语              13:30~15:10(100分钟)

               道德与法治、历史  16:00~17:40(100分钟)

    5.考场安排

    2023年我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所有考场均设在县城内,考场编排原则实行全员混编,由鞍山市招考办(教育事业发展中心)用计算机统一随机编排。

    6.成绩设定

    九年级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物理120分、化学8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各100分(其成绩各按30%计入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八年级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笔试成绩30分、实验操作成绩10分)。

    体育与健康总分60分。现场测试30分,过程性评价30分。

    九年级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为800分。

    7.评卷  评卷工作由鞍山市招考办(教育事业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行网上阅卷。各学科评分标准由市命题组统一制定,确保评卷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中考成绩查询时间和办法由鞍山市招考办(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三、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

    按照市文件要求,为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每年招生计划按全县毕业生人数实施动态调整。根据2023年我县初中毕业生人数和各高中办学承载能力,在各高中自行申报招生计划基础上,经市教育局审核,确定我县各高中招生计划。

    台安高中计划招生680人。台安二高中计划招生500人(含特长生100人,其中体育50人、美术30人、音乐20人)。台安鹏升实验高中计划招生100人。

    2.志愿设置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爱好和成绩填报志愿,往届生不允许填报台安高中志愿,只能填报台安二高中、台安鹏升实验高中、五年制师范类学校、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中职学校志愿。志愿设置分五个批次。原则上每名学生最高批次志愿后的各批次志愿必须按要求填满。

    第一批次:台安高中志愿。

    第二批次:台安二高中志愿。

    第三批次:台安鹏升实验高中志愿。

    第四批次:五年制师范类学校志愿。设两个有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下各设两个有序专业志愿。

    第五批次:中职学校志愿。设三个有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下各设两个有序专业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台安高中的考生可兼报台安二高中、台安鹏升实验高中、五年制师范类学校、中职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台安二高中的考生可兼报台安鹏升实验高中、五年制师范类学校、中职学校。

    (3)第一志愿报考台安鹏升实验高中的考生可兼报五年制师范类学校、中职学校。

    (4)第一志愿报考五年制师范类学校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2005年9月1日后出生)可兼报中职学校。

    (5)第一志愿报考中职学校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类别学校。

    3.志愿填报时间及要求

    2023年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方式。6月15日—19日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学校统一打表、校对签字,20日各学校将考生志愿确认表上报招考办。

    4.录取

    录取原则

    (1)依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台安高中、台安二高中、台安鹏升实验高中招生由县教育局统一录取。各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录取及私自录取学生。

    (2)高中录取严格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和报考志愿顺序,按台安高中、台安二高中、台安鹏升实验高中的录取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录取,没有志愿一律不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分数并列情况,先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由高到低录取,如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再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台安高中招生总数680人,录取执行100%指标到校的办法。到校指标全部以今年的有效报名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分配,往届生不计算为该校报名人数。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与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任意一科缺考者,继续实行“缺一罚一”的政策。

    (4)各初中按要求严格审核中考报名学生是否符合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如果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和个人责任。

    (5)被台安县各高中录取的考生,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不得到其他学校借读。各校的学生档案要按《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取或接收学生档案。凡学校擅自招生,市、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核发毕业证。

    (6)在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结束后,民办高中还可享受鞍山市民办高中的补录政策。补录工作由鞍山市教育局统筹。未被录取的台安考生可参加全市民办高中补录,具体补录时间和办法根据录取结果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7)按市教育局要求,要全面推动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关注每一名学生的发展,实现在本地区完成高中阶段教育。8月至11月教育局将对毕业生去向进行动态调度,各学校务必掌握毕业生去向的真实情况,对毕业生去向不明、弄虚作假、生源流失严重,特别是为外地学校有偿介绍生源的学校进行通报。

    (8)五年制师范类学校录取由市招考办进行,2个志愿为有序志愿,先按照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按照第二志愿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9)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志愿统一实行网上填报,考生自行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报中心进行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0)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组织实施统一录取工作,参加一年制职业中专学习的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招生学校直接报名。

    高中录取工作分为三段

    第一段为台安高中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兼顾分数的办法。先按照各校分得的台安高中指标数录取指标到校计划,再进行横调补充录取,一次性录满招生计划,不进行补录。

    第二段为台安二高中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兼顾分数的录取原则。依据《2023年台安县第二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先录取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计划没有录满,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向未被录取的学生开展一次补录,录满招生计划,不再补录。

    第三段为台安鹏升实验高中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兼顾分数的录取方式。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向未被录取的学生开展一次补录。如还未完成招生计划,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的补录,学校不得自行补录。

    5.优待政策

    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等有关规定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四、有关政策规定

     1.执行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台安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各学校享受优待政策的考生要在志愿填报资格审核时上交相关材料,由学校审核,加盖公章,上报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2.按《鞍山市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精神,台安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原则上执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的70%即560分的标准,如按560分录取未达到该校到校指标总数75%的,可降分录取到该校到校指标总数的75%,剩余25%的指标全县统一横调使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以后将适时调整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录取的保底百分比。

    3.在所在学校连续就读且学籍满两年以上的考生享受台安高中指标到校政策,未满两年可享受横调政策。考生是否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县教育局负责审核。

    4.台安高中、台安二高中、台安鹏升实验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台安高中班额不超过45人,台安二高中、台安鹏升实验高中班额不超过50人。

    5.继续做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和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具体要求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文件执行。

    6.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县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7.做好省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衔接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辽教发〔2021〕49号)要求,从2024年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790分,具体录取政策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外地回流生和后转入我县的外市九年级学生,须参加2023年地理和生物学考试,其成绩按比例折算计入今年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8.全面规范招生秩序。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9.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从2020年起外地市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允许招录在我县参加中考的学生。从2024年起各普通高中按属地招生。被我县各高中录取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普通高中入学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开学前办理好第二代身份证。高中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高一年级上学期不允许转学。被我县高中录取并建立学籍的学生转入外地市就读,需要按学籍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招生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报名、志愿填报、考试、建档、应往届考生资格审查和台安高中、台安二高中、台安鹏升实验高中录取等工作。

    2.各镇中心学校和各初中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台安县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各项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加大力度,广泛进行宣传。让考生、考生家长、社会更加了解和掌握招生考试有关政策和规定。

    3.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按照《台安县2023年中高考诚信考试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要求,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考生、考生家长和教师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引导广大考生提高思想认识,以客观的态度对待中考,使广大考生真正树立“诚信光荣,舞弊可耻”的考试观念和考试风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做一名诚信考生。坚决杜绝考生将手机带进考点,坚决杜绝教职员工进行或参与营私舞弊活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如有违纪,不仅追究考生本人责任,而且追究班主任和学校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