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人提供材料-保障性住房-台安县人民政府

公租房申请人提供材料-保障性住房-台安县人民政府
    公租房申请人提供材料
    时间:2023-11-16 14:54来源:作者:点击:

     


    1、 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的外地在编工作人员及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不动产无房证明(不动产局办理)

    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公务员没有)   单位介绍信     申请表格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房照原件、复印件1份):

    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1200元/月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不动产无房证明(不动产局办理)  无车辆证明(车管所开)、有无个体企业、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

    有无社保信息(社保局开具)

    申请表格

    3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社保缴纳单(社保局)

    不动产无房证明(不动产局办理)       申请表格

    4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特殊困难职工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不动产无房证明(不动产局办理)  困难职工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表格  单位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