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台安县无缴费能力事业单位认定工作领导 组成人员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台安县无缴费能力事业单位认定工作领导 组成人员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台政办发〔2023〕18号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台安县无缴费能力事业单位认定工作领导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无缴费能力事业单位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如下:

组 长:潘军勇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刘一鸣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小组成员:

孙 林 县人社局局长

杜 江 县人社中心主任

王曙光 县人社局副局长

高 鹏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武术梅 县税务局副局长

郭晓玲 县人社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郭晓玲 县人社中心副主任

成 员:

谭 明 县人社局工资科科长

刘志强 县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庞年军 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

徐 峰 县人社中心社保部部长     

董思含 县人社中心社保部机关事业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郭晓玲同志兼任。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