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人民团体-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人民团体-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9-27 13:22来源:作者:点击:


    目    录

     

    第一部分    台安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总工会概况

     

    台安县总工会占地面积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万余平方米,是中共台安县委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机关设十部二办:组织部、宣教部、生产部、生活保障部、法律部、财务部、民管部、农、女工部、劳动保护部、办公室、经审办。

    一、主要职责

    1、维护职能: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效益和民主权益的职能。

    2、建设职能:吸引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和职能。

    3、参与职能: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职能。

    4、教育职能: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的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台安县总工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台安县总工会(本级)

    2. 台安县群团工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台安县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台安县总工会-部门决算公开表格(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台安县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40.8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40.8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0.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940.82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减少7.46万元,降低0.8 %。主要原因:主要是机构运行的减少。

     

    (二)支出总计940.82万元,包括:

    (三)1.基本支出628.9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68.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1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311.8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3 %,群团中心事务、体育场馆维修维护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减少7.46万元,降低0.8 %。主要原因:主要是机构运行的减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95万元,项目支出311.8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46万元,降低0.8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 %。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 %,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3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0.8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41万元,占6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4.75万元,占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82万元,占8 %;卫生健康支出24.92万元,占3 %;住房保障支出45.92万元,占5 %。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4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4.93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等支出。

    (2)机关服务0.27万元,主要是机构运行等支出。

    (3)工会事务120万元,主要是工会经费等支出。

    (4)事业运行416.21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4.75万元,包括:

    体育场馆支出194.75万元,主要是体育场馆维修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2.1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人员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3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10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的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29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年金的缴费支出;

    4.健康卫生支出…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9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22.02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5.9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5.9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增加0.28万元,增长7 %,主要是公务用车维护费用的增幅。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 %,比上年增加0.28万元,增长7 %,主要是公务用车维护费用的增幅。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主要用于县总工会与群团工作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相关费用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8.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8万元,比2021年减少95.59万元,降低67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取暖费用、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绩效自评

    1.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绩效自评

    2. 部门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绩效自评

    4.财政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附    件

    (绩效表格)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