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水利事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其他-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水利事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其他-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水利事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
    时间:2023-10-14 15:42来源: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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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台安县水利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水利事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水利事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水利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为全县河长制、河道、水资源、水土保持、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安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信息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实施方案的研究、起草、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负责为全县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负责对涉及河道、水资源、水土保持、农业灌溉等方面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

    (四)负责为全县河长制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负责全县河道防洪工程、生态景观工程、水毁修复、生态修复等项目的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开展河道垃圾清理、退耕封育、水域及其岸线管理、河道资源的开发利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为涉河项目行政许可和防汛抗旱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承担全县水资源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用水、配置调度、管理保护和水生态保护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

    (七)承担水利信息的采集、分析、发布和相关档案、资料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为水利信息系统和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八)负责组织农村水利、排灌泵站、农村饮水安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扶持项目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为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灌溉耕地管理行政许可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九)负责全县水流失监测和水土保持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为全县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有关规划计划、实施方案的研究、起草、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等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

    (十)承担水利科技推广及应用等相关工作。

    (十一)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为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十三)承担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为全县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十四)负责为全县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台安县水利事务中心2022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台安县水利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台安县水利事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台安县水利事务中心

    第三部分 台安县水利事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206.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171.4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5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27.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3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 0.43%,主要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结转等原因形成的等结转和结余。

    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减少301.46万元,降低3.56%。主要原因:项目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8206.4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32.6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71.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万元,资本性支出0.24万元。

    2.项目支出6973.7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主要包括工程类及退耕封育业务支出等。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减少314.65万元,降低3.69%。主要原因:本年项目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0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67万元,项目支出6973.7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4.65万元,增长降低3.69%。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81.0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8%,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52.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62.4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0万元,占2.29%;卫生健康支出50.43万元,占0.63%;农林水支出7638.27万元,占95.94%;住房保障支出91.11万元,占1.14%。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0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1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34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14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2.健康卫生支出50.43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医疗50.4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3. 农林水支出7638.27万元,包括:

    (1)其他农业支出2.33万元,主要是其他农业等支出。

    (2)机关服务支出97.21万元,主要是机关服务等支出。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896.96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类项目等支出。

    (4)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68.39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建设等支出。

    (5)防汛支出244.80万元,主要是水利防汛工程类等支出。

    (6)其他水利支出6328.58万元,主要是退耕封育补偿资金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1.1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91.1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和积金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244.0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224.00万元

    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24.00万元;

     2.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

    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35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减少1.19万元,下降4.03%,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3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比上年减少1.19万元,下降4.03%,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巡查护公务用车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2.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34.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需考核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4.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5.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2.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3.83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49.3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23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33.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100分。本部门(单位)组织对河流综合治理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3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33.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设定目标(一)巩固辽河7万余亩自然封育成果,现有封育区进行实施生态封育至下一轮土地承包期结束,开展好复核工作,确保生态封育政策精准落实到位。(二)队辽河干流(台安段)河道干流范围内除水田、护堤林、防风固沙林以外河滩地实施生态封育至下一轮土地承包期结束,全面畅通防洪生态廊道,使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呈良性互动。(三)积极推进退田还河,恢复河道蓄洪空间、行洪通道和生态空间。年末全部完成。

    组织对2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88.89万元,自评平均分92.10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88.98万元,自评平均分91.28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河流综合治理”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3.35万元,执行数为233.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巩固辽河7万余亩自然封育成果;二是对辽河干流(台安段)河道干流范围内除水田、护堤林、防风固沙林以外河滩地实施生态封育至下一轮土地承包期结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无;二是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无;二是无。

    (2)“河流综合治理”项目自评综述:(一)巩固辽河7万余亩自然封育成果,现有封育区进行实施生态封育至下一轮土地承包期结束,开展好复核工作,确保生态封育政策精准落实到位。(二)对辽河干流(台安段)河道干流范围内除水田、护堤林、防风固沙林以外河滩地实施生态封育至下一轮土地承包期结束,全面畅通防洪生态廊道,使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呈良性互动。(三)积极推进退田还河,恢复河道蓄洪空间、行洪通道和生态空间。年初设定目标:实际完成封育面积、 新增封育河流面积复核情况、退耕(林)建档情况封育回租耕(林)地补偿、封育界限、建立规范长效的封育区管护机制、退耕农户满意度,以上内容100%完成。年末全部完成。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年初设定目标:实际完成封育面积、 新增封育河流面积复核情况、退耕(林)建档情况封育回租耕(林)地补偿、封育界限、建立规范长效的封育区管护机制、退耕农户满意度,以上内容100%完成。年末全部完成。

    4.财政评价结果。实际完成封育面积、 新增封育河流面积复核情况、退耕(林)建档情况封育回租耕(林)地补偿、封育界限、建立规范长效的封育区管护机制、退耕农户满意度,以上内容100%完成。年末全部完成。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019002台安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10321000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1204.99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1204.99
    年度主要任务对应项目项目下达金额(万元)项目执行金额(万元)项目执行率分值得分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201.731200.1499.86%13.313.28
    水利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经费10.005.0250.21%13.36.67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32.4227.4284.60%13.411.33
    年度目标年初总体目标全年完成情况
    完成辽河沿线全范围巡查巡护工作任务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运算符号指标值度量单位全年完成值完成程度分值得分偏差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制度保障原因分析人员保障原因分析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其他原因分析
    履职效能重点工作履行情况重点工作办结率=100%10013.33.3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总体工作完成率=100%10013.33.3





    工作质量达标率=100%10013.33.3





    工作完成及时率=100%10013.53.5





    基础管理依法行政能力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3.33.3





    综合管理水平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3.33.3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效率预算执行率=100%10011.61.6





    预算调整率<=5%511.61.6





    结转结余变动率<=0%011.81.8





    管理效率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100%10010.60.6





    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
    制度完善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80.8





    预算监督管理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部公开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60.6





    预算收支管理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60.6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60.6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有效性
    制度有效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60.6





    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利用率=100%10010.60.6





    业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0010.60.6





    运行成本成本控制成效“三公”经费变动率<=0%012.52.5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10012.52.5





    社会效应社会效益社会公众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认知度>=100%10016.66.6





    生态效益水质评价
    满意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6.86.8





    主管部门满意度上级主管部门满意度>=100%10016.66.6





    可持续性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
    按时完成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2.52.5





    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管理机制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2.52.5





    总评价得分91.28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政策)名称河流综合治理
    主管部门台安县水利局-
    实施单位台安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233.35全年执行数(万元)233.35执行率100%
    年度总体目标年初设定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一)巩固辽河7万余亩自然封育成果,现有封育区进行实施生态封育至下一轮土地承包期结束,开展好复核工作,确保生态封育政策精准落实到位。(二)队辽河干流(台安段)河道干流范围内除水田、护堤林、防风固沙林以外河滩地实施生态封育至下一轮土地承包期结束,全面畅通防洪生态廊道,使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呈良性互动。(三)积极推进退田还河,恢复河道蓄洪空间、行洪通道和生态空间。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目标值全年
    完成值
    完成程度分值得分未完成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运算
    符号
    内容度量
    单位
    经费保障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硬件条件保障其他原因说明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实际完成封育面积>=100%100100%12.512.5






    新增封育河流面积复核情况
    已完成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0%12.512.5






    退耕(林)建档情况
    已完成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0%12.512.5






    成本指标封育回租耕(林)地补偿
    及时发放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0%12.512.5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封育界限
    已划定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0%1515






    建立规范长效的封育区管护机制
    已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0%1515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退耕农户满意度>=100%100100%1010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90预算执行率得分10减分项0绩效自评总得分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