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09:26来源:台安县统计局作者: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台安县统计局以“台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共12条,重点公开了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公报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台安县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台安县统计局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台安县统计局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审核,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及时更新全县主要指标数据,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以及反应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指定分管领导,明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对业务人员教育培训,扎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提升,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表现形式方面较为单一,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在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基础上,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创新信息公开手段,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使人民群众能够详细了解统计工作、支持统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台安县统计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