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24〕53号)要求,开展我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022年6月以后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人员,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 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 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在我县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2.专业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 35周岁。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5.招聘单位为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派 驻到乡镇卫生院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 生服务站)。(附件2)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为10月21日—10月25日,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拟参加招聘人员到台安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填写《辽宁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携带本人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等材料。应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登记表上交后,不得更改。
2.报名地点:台安县卫生健康局406
(二)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主要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1.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报 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 证。
具体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有关要求由省卫生健康委另行发布考试公告。
2.笔试。全省统一组织闭卷笔试,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试题 内容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考生凭准考证 和身份证统一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2日内,将公布笔试分数及合格分数线。
3.面试。根据考生笔试分数,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按照 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4.总成绩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最终总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若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 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与考察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到具有相关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
(四)结果公示
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五)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 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要求落实编制保障工作。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如出现违约情况,则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附件:1.辽宁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