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士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年初以来,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财政收支等重点工作。调整情况如下:
1、县人代会批准的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4000万元,执行中受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收入分享方式变化等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调整为100000万元,同比增长14.7%。
2、县人代会批准的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45000万元,执行中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减少等因素影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调整为41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县人代会批准的2024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60000万元,今年实施林权流转项目、第二水源地综合利用开发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调整为54000万元,同比下降16.1%。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1、县人代会批准的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28635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0000万元,执行中共收到上级补助收入200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5490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0300万元,调入资金37727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4727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3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74万元,剔除上解支出30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000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调整为320404万元,同比下降13.8%。
2、县人代会批准的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4500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1000万元,执行中共收到上级补助收入43000万元(含超长期特别国债408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517万元,剔除结转下年支出30000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调整为60517万元,同比增长7.9%。
3、县人代会批准的2024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20094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4000万元,执行中收到上级补助收入18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94万元,剔除结转下年支出246万元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4727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19304万元,同比增长15.9%。
二、部分重点支出调整情况汇报
1、按照《预算法》要求,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指标5000万元,执行中根据日常运转及相关应急支出需求,将4930万元指标调剂至相关预算单位。
2、发行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10300万元,其中:实验学校建设项目4000万元,按照项目进度已拨付2338万元;台黑高速公路配套工程项目6300万元,按照项目进度已拨付6121万元。
3、争取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指标40831万元。其中:城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5172万元,收到上级资金1552万元,项目尚未开工,资金未拨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5659万元,收到上级资金14264万元,已拨付14166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全力组织收入。继续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完善优化协护税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税源,分析研判,积极主动组织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任务。
(二)深化体制改革。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县乡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积极引导乡镇加快经济发展、培植财源、组织收入,巩固基层政权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统筹自有财力和上级补助,将“三保”支出纳入预算足额保障。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将节约的财政资源统筹用于“三保”支出。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