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辽宁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警示函》[2025]1号的通知
时间:2025-03-26 14:00来源: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者:点击: 次
各燃气经营企业:
组织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息排查工作,压紧压实瓶装液化气充装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配送等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落实随瓶安检制度,全面开展餐饮等用户端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请务必高度重视,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有关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复杂的燃气安全形势,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以“眼睛向下向下再向下”的态度把工作抓实抓细,严防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特别是要督促瓶装液化气充装企业严格执行入户安检、随瓶安检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和处置用户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不当使用行为。
要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关阀行动”,发动街道、社区加强互助宣传和提醒,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切实增强公众安全用气意识。
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