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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津翔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5.5万吨高效节能选矿药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5-04-21 14:03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作者:点击: 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鞍山市津翔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5.5万吨高效节能选矿药剂项目
选址: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鞍山市津翔工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空地进行建设,年生产高效节能选矿药剂15.5万吨。现有工程年生产高效节能选矿药剂10.9万吨,现有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风险均采取相应措施,满足环保要求,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共计年生产高效节能选矿药剂26.4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鞍山市津翔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644221162;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红旗路7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辽宁诚致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年第48号。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采取电话、传真、发邮件、写信,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当面座谈。
公众参与意见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654368382@qq.com或邮寄至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红旗路7号鞍山市津翔工业有限公司。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