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78号提案的答复-市政协提案-台安县人民政府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78号提案的答复-市政协提案-台安县人民政府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7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4-08 10:11来源: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点击:

    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付东委员提出的《关于做好变电站站址及线路走廊保护》提案已收悉。变电站站址及线路走廊是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核心基础,其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区域能源供应保障、生态环境协调及公共安全底线。为进一步筑牢电网发展根基,强化关键电力设施空间资源保护,推动站址与线路走廊规划、建设、运维全流程规范化管理,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此提案应先由县电力部门做好"十五五"发展整体规划,并由县政府同步将电力规划项目纳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中,为新改扩建变电站预留站址。根据《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建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后,县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和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的要求,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并予以公告。公告前,在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依法拥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植物,因电力设施建设需要拆除、迁移、修剪、砍伐的,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公告后,在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对违反该规定需要依法拆除或者砍伐的,不予补偿。

    我县将严格依照上述条例执行。对于公告后出现的违规新建、改建、扩建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将坚决依法处置,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