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台安县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具体推进情况
(一)坚持高位决策部署,促进整改标本兼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定期听取问题整改进度,深入研究并有力推动审计成果转化,切实促进各相关部门规范化管理。
(二)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整改力度持续加大。夯实审计整改单位的主体责任,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进行“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对需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定期调度,跟踪问效,确保按期整改。
(三)巩固审计整改成效,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坚持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加大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和考核通报力度,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等严肃追责问责,抓实审计整改全过程闭环管理。
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66个,整改完成率97%,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对已到整改期限但未完成整改的5家单位下达了审计整改督办通知书。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编制和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占用省以上专项资金3.09亿元。县财政局在确保“三保”支出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加大拨付专项资金力度,截止目前,已拨付1.27亿元。
(2)滞拨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款3,192.29万元。截止目前,县财政局根据工程进度已拨付工程款1225万元。
(3)应缴未缴存量资金622.05万元。县财政事务中心已向县水利局账户退回结余资金3.05万元。县自然资源局已将619万元存量资金上缴财政。
(4)专户预付款长期未清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多次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将1,774.19万元做调账处理,剩余3,952.42万元计划2029年7月底前清理完毕。
(5)国库库款保障水平11个月未达标。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提升库款保障水平或接近最低标准。
2.收入管理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90.64万元。县自然资源局已将耕地开垦费688万元和利息收入59.94万元上缴县财政局。县财政事务中心已将“一卡通”专户利息41.5万元上缴县财政局账户。
(2)应收未收租金收入2万元。县融媒体中心已将办公楼租金2万元收缴并上缴县财政局。
3.资产管理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29处行政事业性房产长期闲置,其中5处被个人占用。县财政局已将5处被个人占用房产清退。高力房镇中心校等9家单位16处资产已盘活或处置,剩余房产已建立盘活计划。
(2)部分储备物资长期闲置。县发改局已将应急储备库内10台光波炉发放相关单位食堂,将20台笔记本发放给县大项目专班及县政府办使用。过期防疫物资移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公司进行处置。
(3)477处行政事业性房产未办理权属登记。9家单位已完全整改,20家单位部分整改,共完成整改135处,剩余房产已建立整改计划。
(4)行政事业性房产账务管理不规范。28家单位已完成整改,6家单位部分整改,按规定入账国有资产210处,对5家36处未完成整改的单位已下达审计整改督办通知书。
(5)市政基础设施和储备物资账务管理不规范。桓洞镇政府等12家单位93项人防排水工程已登记入账;县发展和改革局等4家单位已对应急储备库物资数量进行盘点登记入账。
(6)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核算。县中医院、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三小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家镇人民政府已将5处房产类在建工程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7)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入股企业后未形成资产。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已对入股资金2,450.8万元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至“短期投资”科目。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违规出借资金。县恩良医院已对县第二人民医院出具催款函,对出借资金480万元进行催缴。
(2)收缴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县卫健局已将收缴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0.52万元及时上缴财政。
(3)扩大开支范围。县发改中心已将违规核销的餐费0.74万元收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不合规发票入账。县妇幼中心、新台学校、职教中心、开放大学、第一初中已重新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违规报销差旅费。县工信局、开放大学已收回多报销的差旅费0.12万元。
2.资产管理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及时处置闲置固定资产。县中医院已将闲置资产进行分类,对需报废资产已向县卫健局提请处置并已批复同意,计划2025年4月中旬财政资产管理系统开放后,办理相关处置。
(2)未履行审批程序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截至目前,县职教中心与超市承包者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县二初中已收回出借房产;县融媒体中心向县财政局国资科补交了出租申请,县财政局已批复同意该出租申请。
3.其他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违规发放补助。县第二初中已收回以兴趣班形式发放的班主任补助2.24万元;县妇幼中心已收回违规发放的加班补助1.06万元;县中医院已收回违规发放的活动补助0.9万元。
(2)减免教师子女课后服务费。县第二初中8名教师子女已将减免的课后服务费0.9万元全部补齐。
(3)工程竣工未进行决算。县融媒体中心有线线路改造工程已办理决算手续。
(4)应付未付生育津贴。县进修学校已足额发放生育津贴3.75万元;中医院已支付欠发职工生育保险15.34万元。
(5)未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县卫健局对中医馆建设项目未按中医配比及门诊量的实际情况进行考评的问题线索已移送至县纪委监委处理,县纪委监委对卫健局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卫健局主管科室负责人、中医院副院长、中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6)违规收费。县恩良医院、中医院已将重复收取、多收取的费用30.94万元返回至医保基金账户;县中医院已将多收取的远程会诊费0.48万元返还给患者。
(7)食堂经营权未进行招标。县恩良医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讨论食堂经营权招标事宜并出台了《食堂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从2024年12月起开始执行食堂经营权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对外发包。
(三)镇、街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及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挤占、挪用项目资金60.37万元。桓洞镇政府已将各类挤占、挪用的农业项目资金60.37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2)滞留专项资金129.52万元。韭菜台镇政府、达牛镇政府、桓洞镇政府已将滞留的专项资金129.52万元拨付到位。
(3)非税收入未上缴6.94万元。桑林镇政府、桓洞镇政府、韭菜台镇政府已将利息收入6.94万元上缴各自镇政府国库。
(4)无依据发放补助4.45万元。桑林镇政府已将无文件依据报销的差旅费3.54万元收回;韭菜台镇政府已收回无依据发放的补助资金0.91万元。
(5)坐收坐支承包费等28.09万元。桓洞镇政府、韭菜台镇政府、台东街道民集村出台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调整相关账目,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专项结余资金4.47万元未上缴财政。台东街道已将专项结余资金4.47万元上缴县财政。
2.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租金未及时清收。相关问题线索已移送至县纪委监委处理,县纪委监委向西佛镇政府下发监察建议,要求西佛镇政府对拖欠租金进行催收。西佛镇政府已经召开党委会研究并制定催收计划。
(2)违规安排与企业缴纳的税收相挂钩的支出。高力房镇政府、西佛镇政府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执行税收政策,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结算不实多计工程款。西佛镇姜荒村已将多付的工程款14.14万元收回。
3.财务资产管理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资产未入账。西佛镇政府、高力房镇政府、达牛镇政府、桑林镇政府、桓洞镇政府、台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已将相关资产入账。
4.村集体财务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壮大村集体项目未实现保值增值。西佛镇东佛村、大红旗村、西北(双庙)村壮大村集体项目,因项目不可持续而终止的问题线索已移送至县纪委监委处理,西佛镇政府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确保尽快推进该项目增值保值。
(2)公款私存。相关问题线索已移送至县纪委监委处理,县纪委监委已对西佛镇姜荒村原两委委员兼会计姜某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私存公款5.9万元已收回。
(3)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并核销费用。西佛镇政府、高力房镇政府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督促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业务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大额使用现金。桓洞镇政府、桑林镇政府、西佛镇政府、高力房镇政府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现金使用条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其他财务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乡镇经管站履职尽责不到位。西佛镇政府、高力房镇政府加强对经管站工作人员业务理论培训,同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争取尽快实现对各行政村经济合作社的资金监管。
(2)村委会履职不到位。高力房镇红旗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未按协议约定要求企业履行保本责任的问题线索已移送至县纪委监委处理,高力房镇政府已协调红旗村与台安恒泰盛丰实业有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确定债权债务具体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及还款计划。
(3)村级财务管理严重缺乏监管。西佛镇姜荒村经济合作社未按规定存放相关账簿、凭证,部分公款无法找到支付票据的问题线索已移送至县纪委监委处理,县纪委监委已对西佛镇姜荒村书记何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西佛镇姜荒村加强财务管理,完善了相关财务制度。
(四)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资金使用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1.09万元。县规划设计公司已收回违规为个人缴纳的职业年金0.88万元;县惠民物业公司已收回违规支出的税款0.21万元。
(2)现金收入未及时缴存。兴华农业公司、新桓农业公司已将现金存入银行,以后坚决执行现金条例的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白条子抵库。兴华农业公司白条抵库的借据已全部开具发票,并进行入账核算,今后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资产管理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城建集团(含3个子公司)、兴华农业公司、新桓农业公司已完成对113.75万元的固定资产入账管理。
3.其他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42.2万元。县自来水公司已将非税收入342.2万元上缴财政。
(2)违规收取广告费2.8万元。县惠民物业公司已将广告费2.8万元,挂到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待业主委员会设立银行账户以后转入其账户。
(五)重点专项资金使用及重点项目建设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点专项资金使用、资产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拖欠植树造林补偿款1,980.31万元。县自然资源局对植树造林补偿面积重新核定,应发补偿款1,632.17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额拨付,剩余资金因造林地块已无树木,无法补偿。
(2)拖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3.81万元。县自然资源局已完成资金发放25.52万元;完成资金申请16.75万元,待财政拨付后马上发放,合计金额42.27万元,剩余41.54万元暂无法完成发放。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已将整改情况上报市自然资源局,结余资金将按照上级部门批示执行。
(3)拖欠房屋征收补偿款1,236.25万元。截止目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已拨付10户居民房屋征收补偿款62.5万元。剩余资金已向县政府提出拨款申请。
(4)拖欠征地补偿款1,339.17万元。县自然资源局已向县财政局提出拨付征地补偿款申请,财政局正在积极筹集资金,尽快拨付。
(5)未及时拨付帮扶补助款19万元。县财政事务中心和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通过“一卡通”账户已发放达牛镇帮扶补助款19万元。
(6)未及时拨付2020年孤儿助学金5万元。县财政事务中心通过“一卡通”账户已发放孤儿助学金5万元。
(7)向不符合政策人员发放补贴资金1.51万元。相关单位已将不符合政策发放的资金全部收回,其中,县卫健局0.69万元,农业农村局0.82万元。
(8)康复辅具器具闲置。县民政事务中心制定了《台安县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要求,现已将闲置的康复辅助器具对外出租50件,剩余74件器具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对外宣传,力争尽快解决闲置现象。
(9)封育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达牛镇政府、黄沙坨镇政府、富家镇政府、新开河镇政府已将封育补助资金733.33万元拨付到各村。
(10)闲置衔接资金634.73万元。县财政局已拨付贫困户发展自干项目资金11.99万元和乡村振兴补短板项目资金28.78万元,剩余593.96万元财政局已收回预算指标。
(11)乡村振兴项目资产未记入资产账管理。桑林镇蔬菜腌制品深加工项目、富家产业园、光伏电站、25栋产业扶贫大棚及48套废弃物存放房相关资产合计3,131.17万元,已登记入账。
(12)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应用未达预期效果。县民政事务中心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将大数据设备及数据信息资产移交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13)经营性资产形成收益未分配使用327.70万元。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已将经营性资产收益资金用于突发情况、兜底保障、收入差异化补助发放,截止目前,已发放完毕。
(14)产业扶贫大棚资产闲置。台东街道、达牛镇政府已将闲置的4栋大棚对外发包,取得相应收益。
(15)资产出租程序不合规。农业农村局已将扶贫大棚资产移交相关镇街,制定扶贫大棚租赁管理制度,今后加强管理,按程序履行。
2.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截止目前,县第二高级中学操场改建工程已完工并且验收完毕,正在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工程决算。
(2)违规使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办公用房修缮。县财政部门已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剩余指标收回,确保奖励资金按规定使用。县动监局已另行向县政府申请办公用房修缮所需剩余资金。
(3)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进展缓慢。西佛镇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续建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现已完成总投资3,400万元,预计2025年6月末工程全部竣工。
(4)工程质量不佳。县农业农村局、台东街道、富家镇政府已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不佳进行修复,目前均已修复完毕。
(5)工程未按时办理验收、决算。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已对富家镇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办理验收和决算手续。
(6)未按要求完成建设项目。该问题已移交黄沙坨政府,对管理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经实地研判,对19盏路灯暂不安装。
(六)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大政策决策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大额资金使用未通过集体研究决策。县人社中心、招商中心、桑林镇、高级中学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大额资金使用额度必须通过集体研究决策;县水利中心、卫健局、桓洞镇、达牛镇召开会议,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制定或制定不细化。县发改中心、人社中心、富家镇政府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新台镇政府对“三重一大”经济事项内容进行了细化。
2.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未完成。县招商中心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进全员招商,创新招商方式,全力完成以后年度目标任务。
(2)社会保险待遇稽核工作不到位,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尚有13.4万元未追回。县人社中心已收回公益岗社会保险补贴4.24万元,收回失业保险金3.1万元,剩余资金预计2025年5月末全部追回。
3.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按规定对封育区域建立系统科学的管护规章制度。县水利中心召开党组会,出台《辽河绕阳河(台安段)河道封育区管护办法》,要求沿线各堤防管理所对封育管护区实行分级管理、网格化管理。
(2)封育区域管护不到位。经各部门研究,最终确定县水利中心负责对河道封育相关区域的树地进行日常管护。
(3)河道资源管理不规范。县水利中心规范河道资源管理,今后将河滩地发包工作全部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合同未签订日期及法人代表未签字的已补齐。
(4)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县人社中心、桓洞镇政府、新台镇政府已将非税收入100.15万元全额上缴国库。
(5)扩大开支范围6.32万元。县高级中学多付的税款1.55万元已收回学校账户;八角台街道将职工帮扶慰问品款0.77万元全额追回;新台镇政府制定了《新台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6)保证金未及时返还。县财政事务中心已将投标保证金107.75万元上缴到财政,剩余部分42.04万元已返还企业。
(7)“坐收坐支”利息收入。县财政事务中心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不佳。县文旅广电局已召开党组会议,督促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把握工程质量,现已完成整改。
(9)在建工程完工未转增固定资产108.54万元。新台镇政府已将老楼维修改造工程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增固定资产。
(10)违规借入资金100万元。新台镇政府已归还辽宁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借款100万元。
(11)超标准发放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金额2.68万元。八角台街道将超标准发放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款全额追回。
(12)违规占用专户资金0.83万元。县人社中心已将手续费0.83万元支出转入农民工保障金账户及农民工工资账户中。
(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八角台街道于2024年4月建立《八角台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2)植树造林村庄绿化任务未完成。八角台街道联合主管部门对植树造林村庄绿化项目任务量重新认定,现已验收合格。
2.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资源环境管理粗放。八角台街道已对辖区内各临时垃圾存放点进行掩盖处理。
(2)用水单位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八角台街道联合相关部门,已将鞍山金亿达肥业有限公司地下水设备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