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请示
时间:2025-06-13 08:43来源:台安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作者:点击: 次
县政府: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带动脱贫户增收、稳定提高脱贫户收益,我中心对相关项目进行认真谋划和推进。
截止到目前,以下项目已符合支付条件:
1、2022年新生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62.15万元;
2、2023年桑林大岗村蔬菜腌制品厂附属设施工程款25.51万元;
3、2024年乡村振兴番茄种植基地项目土地租赁费15.1万元;
4、2025年乡村振兴公共照明项目工程款300万元;
5、2025年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费32.18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434.94万元,完成支付程序。
特此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412-4612789
台安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2025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