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丁禹弘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的公示-通知公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丁禹弘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的公示-通知公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丁禹弘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的公示
    时间:2026-03-16 13:49来源:中共台安县委政法委员会作者:点击:

    丁禹弘,男,身份证:211103********0314。2026年2月3日上午10时许,丁禹弘驾车前往台安县扫墓,行至鞍山市台安县新开河镇何岗子村十字路口时,突遇两车剧烈相撞:一辆车冲入路边小河沟,另一辆车翻滚三圈后侧翻于马路中央,燃油持续泄漏,情况危急。丁禹弘不顾个人安危,主动参与救援,与热心群众合力将冲入小河沟车辆内的三位被困人员全部安全救出,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二章第七条(四)项“在抢险、救灾、救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之规定,丁禹弘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行为认定标准。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4日(共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此事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方式向台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412-4805399

    联系地址:台安县繁荣南街21号台安县委政法委员会827房间